近日,市民顾老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家买了台樱花牌热水器,前段时间在使用的过程突然爆炸,问题出现后顾老先生找到樱花热水器南京售后服务中心。由于顾老先生一时没找着发票,虽在保修期内有几次维修记录和使用说明书但樱花热水器却拒绝解决问题。
热水器使用中爆炸
顾老先生告诉记者,两年前在商场经销售人员推荐购买了名牌产品樱花热水器,当时商场承诺和解释说明时称,樱花牌热水器质量非常好,质量保证期为三年,三年内出现任何问题均可以免费维修。两年使用下来,质量却没有销售人员称的那么好,两年来平均每年都会因为热水器渗水问题严重而进行维修。每次维修售后服务中心也都有着记录。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70多岁的顾老先生在家中厨房洗碗,突然只听见一声“轰”的爆炸声。顾老先生赶紧查找爆炸声源,在淋浴间发现正冒着浓浓烟的樱花热水器,此时樱花热水器已经多处烧坏。
没有发票就不认可
顾老先生随即找到了存放在抽屉内很久的樱花热水器说明书,接通了上面南京售后服务站的电话,服务人员接电话后询问了顾老先生是何时购买的,是否有发票和保修卡、说明书等。顾老先生表示,除了发票一时疏忽没有找到外,其余全部资料都在。不料对方称顾老先生没有发票所以他们不能提供售后服务。顾老先生好言相说后,售后服务中心表示,解决方案便是收回顾老先生已经烧成黑色的樱花热水器壳,由顾老先生补贴出300元,可以换台樱花热水器。当顾老先生表示异议时,对方称顾老先生虽有其他资料证明其使用的产品就是樱花热水器。但最关键的购物发票却没有,所以售后服务中心不予认可。
消协:樱花售后服务违规
是不是没有发票证明售后服务就应不予提供服务呢?对此江宁区消费者协会崔秘书长告诉记者:购物发票不是售后服务的唯一证明,顾老先生有着产品说明书、维修记录,突然爆炸后的产品特征是樱花热水器,这一切足已证明樱花售后服务应该承担责任,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除产品赔偿外的精神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