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政策法规
全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示范工程奖评选办法
作者:鞍山建筑装饰网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01月17日  [字体: ] 双击滚屏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住宅示范工程奖”奖杯和证书,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参加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起实施。


  附件:全国住宅装饰装修示范工程奖申报表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浏览该文件(右键点击另存为)来自上海市装饰行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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